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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资格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 浏览:1176

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资格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香港路261号,地铁6号线三眼桥站D出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SZB-FW-2021-4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资格入围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提供满足采购方需求的会计事务所服务,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时间: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年。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定点投标人实际采购订单、不承诺授予的采购数量、总金额。

9、入围供应商数量:依据评审排序择优入围,拟入围不少于6家,视情况而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之日起到开标之日止不少于3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相关经验,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至少具备3名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含项目负责人)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任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度或2018年社会保险证明及会计系列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30日起至2021年09月0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采购组

3、方式:由于疫情原因,建议网上(邮箱方式)获取文件或邮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招标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649287939@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含标书费)的时间为准。(5)邮寄获取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所留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邮寄以上申请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含标书费)的时间为准。

4、售价:人民币4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时止

2、送达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时

2、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5、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qshwh.com/)上发布。

6、公对公转账信息:(转账需备注清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①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②银行账号:4200 1258 1720 5958 8888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汉阳大道玫瑰苑支行

④清算行号:105 521 002 97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汉街总部国际万达尊B座37层

联系人:马经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胡剑波 电 话:027-85601367

九、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推荐无接触领取文件,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领取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申请人若为网上转账的需同时将转账凭证(公对公)和领取材料扫描件一同发送至以下邮箱,需要在邮件标题处备注清楚申请人单位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5)网上获取的将以上(1-4)材料扫描件发至649287939@qq.com,获取文件的时效性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过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的材料将不予接受。若邮件内容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视为报名未成功。


接收人、文件领取情况处留空



磋商文件领取表

1

采购代理机构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单位

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资格入围项目

4

项目负责人

胡剑波

文件费用

400元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QSZB-HW-2021-402

6

投标申请人全称


7

统一信用代码证号码


8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9

手机联系方式


传真/邮箱


10

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时

11

接收人


12

文件领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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