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界首市、怀远县、灵璧县、太和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理记账业务中介机构项目(招标编号:GN2020-03-4182),于2020年12月28日15时00分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推荐顺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徽九通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信息 |
66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安徽宝申会计师事务所 |
6768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 |
648000 |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____(____)、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