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沙井街道2019年度“村改居”小区财务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 CLF0119SZ17QY13
二、 采购项目名 称 : 沙井街道2019年度“村改居”小区财务审计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384000.00 元
四、 采购数量: 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沙井街道2019年度 64个 “村改居”小区财务审计服务 及居民满意度抽样调查 ;(最高限价:人民币 384000.00 元)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采购本国 产品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5. 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 1 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 由供应商提供 书面声明 ) 。
6.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由供应商提供 书面声明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分包转包 。
七、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chinapsp.cn )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 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 自行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 : //cgzx.sz.gov.cn/ )。
九、 符合资格的供 应商应当在20 20年1 月 2 日至20 20 年 1 月 9 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 9550880212556500152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十、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 20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9 时 30 分。
十一、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会议室 。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及 开标时间:20 20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十三、 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会议室 。
十四、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 20 年 1 月 3 日至20 20 年 1 月 9 日止。
十五、 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人须知22.2.2。
十六、 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 李 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转 2317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综合大楼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591975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 20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