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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于:北京市财政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05-18 | 浏览: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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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会〔2020〕753号

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本市“放管服”改革进程,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完善会计许可审批管理制度,提高会计许可审批效率,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局统一要求,我们依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解读材料》,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区财政部门依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环节工作

一是各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代理记账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并积极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夯实日常代理记账基础工作,严格规范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文件及流程,提高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工作管理水平。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实行一网通办,许可证书发放原则上采取邮寄方式。四是做好企业信息归集工作,及时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录入审批、监管、处罚、违诺失信等信息,建立信用归集、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全流程管理机制。五是各区财政局应以告知承诺改革为契机,建立区属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制度,规范行业管理。

二、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审批服务

一是区财政部门按照《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区相关工作办理指南,并在其政务大厅、区财政局网站上公示告知承诺书及办理指南,便于申请人索取或者下载,做好承诺制改革宣传工作。二是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承诺制改革培训,加强对承诺制改革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0.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批。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许可证书发放后严格按办法规定3个月内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检查。四是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建立失信记录修复机制,畅通投诉和异议处理渠道。

附件:

1.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doc

2.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解读材料.doc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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