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协税者   代账培训   财务外包   代理记账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知识 > 政策法规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8个变化!
来源于: | 作者:鑫尔泰 | 发布时间:2020-01-20 | 浏览:463

      国家税务总局于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本次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进一步完善申报内容、规范数据口径、引导鼓励网络申报,旨在确保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顺利实施和个人所得税重点政策有效落地。

      下面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为例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变化:

      一、新增“基本情况”部分,纳税人需填写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二、新增“纳税地点”部分,纳税人根据任职受雇、户籍和居住地等情况选择填写对应的纳税地点。

      三、新增“申报类型”部分,纳税人需选择首次申报或更正申报。

      四、细化“免税收入”项目。

      (一)稿酬所得免税部分

纳税人如有取得稿酬所得的,该部分免税收入=稿酬收入*(1-20%)*30%。

      (二)其他免税收入部分

      根据46号公告修订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来看,免税收入部分在原表基础上新增以下几项内容:

      1.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

      2.外籍个人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同时也剔除了地震及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事项,细化了贫困、失业等事项内容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填写免税收入时,暂不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五、新增“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部分。

      无住所居民个人预判为非居民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时,需填写此部分。如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个人,无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独纳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纳税,均不需填写此部分。

      六、新增“税额调整”和“备注”部分,纳税人如有综合所得收入调整的需备注清楚。

      七、将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应补/退税额合并为“应补/退个人所得税计算”部分。

      八、新增“退税申请”部分,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进行退税,选择申请退税的需提交本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准确银行账户信息。

      关注我们

      临沂鑫尔泰财税----资深的财税团队,一站式服务,以优质的服务质量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

      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商标注册、代理记账、会计培训、税收筹划、高企认定、代办社保。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3954927575  0539-5721977

      总部地址:河东东兴路与安居街交汇贵和锦上1123-1125室

      分部地址:河东东兴路与李公街交汇政务大厦斜对过鑫尔泰会计三楼

      资深财税老师:周姝含


Warning: mysql_num_rows()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resource, object given in /www/wwwroot/www.zgdljz.org/arc-v.php on line 111

Warning: mysql_num_rows()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resource, object given in /www/wwwroot/www.zgdljz.org/arc-v.php on line 120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使用条款  |  网站导航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代理记账网

 © 2015-2021 北京代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代友科技 京ICP备16034408号-1